垂直水平燃燒試驗機主要用于對塑料、橡膠或薄膜在規定火源直接燃燒下測定塑料的不燃燒性能,以判斷耐火材料的耐火等級。主要適用于照明設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電機、工具、儀表等設備以及電氣連接件等電工電子塑料或橡膠產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防火封堵材料型式認可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垂直水平燃燒試驗機使用的注意事項:
1、開啟氣體前先檢查U型管內液體是否滿足要求(大約為正200H2OKPa),如少于此單位,請補充液體,不然氣體會從U型管向外泄漏。
2、使用不同氣體時,因氣體的壓力大小不同,從而影響點火效果,此時,須調節燃燒座底下的氣壓調節閥的控制量,同時與氣體流量調節開關及空氣調節裝置配合調整,以得到標準火焰。
3、設備必須有可靠的電器接地回路保護。
4、設備的夾具、本生燈的移動部份都是用直線軸承承載,因此,軸承桿要求保持清潔,并定期用帶有機油的擦布去擦,以使得直線軸承正常工作,移動自如。
5、操作者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熟悉設備結構、操作流程、安全規范及應急處理措施。
6、試驗應在通風良好的環境中進行(建議在通風櫥或專用排風系統下操作),防止燃燒產生的有毒氣體積聚。
7、使用高純度甲烷或規定燃氣,檢查氣路密封性,防止泄漏;燃氣瓶應遠離熱源并固定穩妥。
8、定期校準火焰高度(通常為20mm)和燃燒時間,確保符合標準(如UL94、IEC 60695等)要求。
9、試驗區域周圍不得存放紙張、溶劑、塑料等易燃物品,保持工作臺面整潔。
10、操作時應穿戴耐熱手套、護目鏡、實驗服等防護用品,防止燙傷或吸入煙霧。
11、清理燃燒室殘渣、噴嘴積碳,檢查電磁閥、傳感器、計時器等功能是否正常。
12、試驗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以便及時應對異常情況(如火焰失控、設備故障)。
13、嚴格按照對應標準(如UL94 V-0/V-1/V-2或HB等級)執行點火時間、間隔時間及判定準則。
14、試驗現場應配備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并確保操作人員掌握使用方法。
15、若產生大量煙塵或有害氣體,應連接廢氣處理系統,避免環境污染。
16、詳細記錄每次試驗的樣品信息、環境條件、燃燒時間、滴落物是否引燃等數據,便于追溯與分析。
遵循上述注意事項,可有效提升測試準確性、延長設備壽命,并保障實驗室安全。